一、劳动仲裁委员会公开审理的案件
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除下列情况外,应当一律公开审理: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案件;
(二)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三)经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二、当事人如何申请撤诉
当事人申请撤诉须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之前提出。如果被诉人未提出反诉,撤诉申诉也不违法,仲裁庭可于七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撤诉的决定。
一、劳动仲裁委员会公开审理的案件
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除下列情况外,应当一律公开审理: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案件;
(二)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三)经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二、当事人如何申请撤诉
当事人申请撤诉须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之前提出。如果被诉人未提出反诉,撤诉申诉也不违法,仲裁庭可于七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撤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