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能享受什么社会保险
国家发展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失业、生育、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国家对职工患病治疗期间有哪些保护性的法律规定?
在第二十九条中规定: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依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应当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单位还应发给劳动者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其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前12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如果单位不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照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二、自动离职保险怎么办
1、首先弄清楚你的参保情况
一个很简单的办法弄清楚你的情况
到你原来外企所登记注册的地方的机构(如在企业在海淀工商注册,就到海淀社保)查询原来企业为你参加保险的情况,有就可以接续或转移。没有你要是要坚持自己的权益的话就用在原来企业工作的证据到当地部门的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原来企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强制缴纳的,他必须为你缴纳,具体细节建议你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咨询。
2、知道了参保情况后,就存在一个接续保险的问题,下面说接续
两个可能
第一、要是能让你现在的单位为你缴纳的话(其实他们就是应该缴纳的),可以办理接续手续,你企业的人事人员一定会办理好的,可以接续上以前的部分。
第二、自己缴纳。需要档案可能要一次性交清你欠的管理费用,具体情况咨询档案管理的地方。
比如:深户籍员工下岗后灵活就业的,凭户口本、身份证、银行存折(国家四大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以上三种资料都验原件,留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或社保卡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窗口办理个人缴费业务。
另外,连续参加本市基本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