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产前检查假规定有哪些,女职工的产假天数是如何规定的

女工、未成年保护           阅读:5162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一、产前检查假规定有哪些

为了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应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做产前检查。其规定时间如下:

(1)由开始妊娠至第6个月末,每月检查一次;

(2)由第7个月初至第8个月末,每月检查二次;

(3)最后一个月每周检查一次,有特殊病者不在此列。

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正常出勤对待。

二、女职工的产假天数是如何规定的

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1个月(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各负担50%),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3个月,但减免3年独生子女奖励费(独生子女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发给5—10元的奖励费,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夫妻双方单位按本单位标准,各发百分之五十)。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100.67, 216.73.216.44, 10.2.100.67, 10.2.100.6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