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职业病医疗待遇的条件
如你已被诊断为职业病且用人单位没有对此提出异议鉴定的,那么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用人单位不申请的,你可以在一年内自行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从业人员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除提交本条前款要求的材料外,还可以提交用人单位、相关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已有的证明材料
如你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如下材料:
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向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如何申请职业病诊断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应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可在上海卫生监督信息网查询。
同时向医院提供如下材料: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