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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有无补偿金,哪些情形下单位不得随意裁员

经济性裁员补偿           阅读:1342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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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期满有无补偿金

首先,我国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以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具体情形有以下几种:

第一: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解除;第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合同的;第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的;第四:因客观原因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双方解除合同的;第五:单位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以上五种原因,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依法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双方合同期满,属于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双方劳动法律关系正常终结,权利、义务终止,单位即无法定义务也无法依据给予劳动者补偿。

因此劳动合同正常期满,不存在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问题。

二.哪些情形下单位不得随意裁员

并非所有的员工都可以被裁员。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裁员: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6、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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