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派遣劳动者的见习期是多久
被派遣劳动者的见习期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1)低于1年工作经验的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
(2)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不安排见习期。
二、遣返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
1、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工单位可以随时遣返: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派遣人员在外兼职,对完成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经用工大为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出现《劳动合同法》第40条所列情形的,用工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被派遣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用工单位可以遣返派遣人员。
3、出现《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情况,用工单位可在履行法定程序后遣返派遣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