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工伤事故调查程序有哪些,工伤事故举证责任归谁?

其他工伤问题           阅读:492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一、工伤事故调查程序有哪些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2)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3)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保守有关单位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2)为提供情况的有关人员保密。

二、工伤事故举证责任归谁

我国在工伤事故统计中,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将企业工伤事故分为20类,分别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