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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部分支付哪些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哪些?

医疗保险           阅读:2170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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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保险部分支付哪些医疗费用?

1、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R—刀、X—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用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工晶体、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

(4)省政府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2、治疗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3)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项目。

二、医疗保险不予支付哪些医疗费用?

1、服务项目类:

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等。

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检查、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及医疗鉴定费等。

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和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4、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管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5、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类:

就(转)诊交通交、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膳食费、文娱活动费等。

6、其它:

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治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程忠斌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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