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是一种长期性的住房储金,具有社会保障性质,是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转化的一种形式。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在本市工作并且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及其所在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存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
二、单位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违法吗
虽然公积金并非社会保险,但也并非可缴可不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该条例第三十七条还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仍不办理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例如《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也明确规定,职工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单位有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有要求所在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