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具体的说起来,有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或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取得经济补偿。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3、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包括: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出现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即用人单位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的情形的。
二、协商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即使以协商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必须给予经济补偿。
1、根据《劳动法》第24条的规定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根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3、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