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公司没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在此期间该单位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提交的材料、受理机构、受理条件以及认定的程序等都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由于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如果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其应该享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由其所在的用人单位支付。
另外,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消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不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这些单位的职工或者童工认为是受到了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而其所在单位不认为其受到了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以及童工或其直系亲属要求赔偿,单位拒不赔偿的,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以及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劳动保障部门应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