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见证中的相关问题
(一)律师见证费用可以根据委托见证事项的范围、难易程度、工作量等分项或计时收取,但应在《委托见证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二)师认为委托人提供的文件、材料不完整或有疑义时,应通知委托人作必要的说明或进行补充。
在讨论过程中,原文为“应通知委托人作必要的补充”。但有些委员认为,如果委托人愿意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并承担说明的后果,律师也可不必进行补充。后多数意见认可此种观点。
(三)师应对见证过程制作必要的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清晰。若有必要,可请委托人签名/盖章确认。工作底稿应包含下列内容:
1、 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2、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及其来源;
3、委托见证的函、电、接待谈话记录、询问记录;
4、律师至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其他机构查阅的有关登记资料(若有);
5、对见证过程中的疑问所作的说明;
6、 适用法律法规。
此是对于律师见证业务工作底稿内容的说明。律师见证工作底稿是律师见证书出具的最重要的依据。
二、律师见证书的内容
见证书内容可以包括:
(一)委托人的身份信息;
(二)委托见证事项、范围;
(三)见证过程;
(四)见证的法律依据;
(五)见证结论;
(六)免责声明和保留条款;
(七)出具见证书的时间、见证书份数。
《律师见证书》应由律师签字、盖章,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法律文书章。此为律师见证书的内容,其中第6项,对律师来说应格外引起注意。
以上就是委托见证中的相关问题,律师见证书的内容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