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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数据借据有什么特点,如何认定电子数据借据效力

电子数据证据          2016-10-22 阅读:545

高琼玲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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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数据借据有什么特点

1、电子合同的要约与承诺是以数据的形式通过网络进行流转。在传统商业习惯中,签订合同一般是通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谈判、以纸质形式提出要约与承诺。而电子合同的当事人以发送数据,通过电子数据的收发就可以完成合同的订立,这是区别于传统合同的最关键特征。

2、电子合同无需采用书面形式,具有无纸化特征。电子合同的签订是以数据交换的方式实现的,合同的内容可以完全存储于电脑硬盘、磁盘或者其他非纸质的存储介质中,可以没有书面形式的合同。

3、电子合同的生效方式与传统合同不同。传统合同一般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方式表示合同生效,而在电子合同中,签字盖章的方式被电子签名或者电子回函等形式所替代。

二、如何认定电子数据借据效力

1、2012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了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2、债权人通过微信等支付方式而发生的债权,虽然一旦得到证实也能够获得法律保护,但与面对面的交易相比,互联网交易的证据形式较难保存、而且用户身份难以确定,对当事人的举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在对这类证据进行审查,同样也是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关联性进行,但由于网络信息的虚拟性质,纯粹的网络信息往往不足以单独成为定案依据,需要结合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交易历史以及其他现实生活中的证据加以综合判断。

以上是关于“电子数据借据有什么特点,如何认定电子数据借据效力”的介绍。实践中较多出现部分或全部编辑、删除电子数据的情况,这进一步降低了电子证据的可信度,对于原始电子证据,建议完整保存,必要情况下,可提前进行公证。所以出现民贷纠纷,最好请专业律师介入,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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