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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经济补偿金,什么是社会保险费用

借贷常识          2016-11-06 阅读:315

高琼玲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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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实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制度,是为了使劳动者在被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寻找新的工作以前,基本生活开支有必要的保障,或有能力继续医治疾病。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补偿,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约定的补偿金进行计算,也可以在没有约定时依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进行补偿计算。

根据劳动部1994年12月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当企业因破产而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企业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月工资的标准按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底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确定,而不以劳动合同制度实行为起点。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名称的,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由于改建制调动或组织调动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是否计算为本单位工作时间,如是在行业直属企业间改建制调动或组织调动等,由行业主管部门作出规定,其调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出规定。如果说工资和工资性待遇是劳动者已付出劳动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而获得经济补偿金则是劳动者因劳动关系的终止而遭受的未来损失。

二、什么是社会保险费用

在现行破产法中使用的劳动保险费用,沿用的是1951年2月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所确定使用的用语,在1994年7月5日发布的《劳动法》中就开始使用社会保险一词,该法第70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或补偿”。国务院1999年1月22日亦颁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因此规范的用语应是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是因社会保险关系而产生,社会保险关系是一种劳动附随关系,是指在执行社会保险立法过程中,社会保险机构、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相互之间所发生的各种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就应当根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帐户,并定期向社会保险机构交纳社会保险费,将来一旦发生劳动者因为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等情况造成收入减少甚至丧失的情况,劳动者有权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一定的物质补偿。在大多数情况下,社会保险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结果,一旦建立劳动关系,就同时产生社会保险关系,因此社会保险关系是一种劳动附随关系。在企业破产时,企业所拖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因其产生的法律基础自然就应当纳入劳动债权。根据中国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应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社会保险体系包含五种类型,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以上就是什么是经济补偿金,什么是社会保险费用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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