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Offer对公司有约束力吗
Offer Letter的法律性质究竟是什么呢?准确地讲,Offer Letter只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要约,Offer Letter并不是劳动合同,仅仅是用人单位单方向劳动者发出的聘用意向,是一种意思表示。需要注意的是,尽管Offer Letter并不是正式的合同,但对用人单位而言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劳动者同意并符合Offer Letter中的约束条件,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Offer Letter中承诺的内容如期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违反Offer Letter未订立劳动合同则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导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Offer Letter发出后,用工双方仍处于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此时,如果劳动者在充分信任用人单位的基础上已经为签订劳动合同做了必要的准备和投入,而最终因用人单位的过错未正式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企业如何运用招聘广告
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讲,招聘广告除了体现诚实信用度以外,还可以作为劳动争议中的重要证据。
不少劳动者在试用期中被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不符合录用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司法解释,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合同决定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已经将劳动者应当符合的条件明确告知了应聘者。“明确告知”要有证据,而招聘广告就是已进入公知状态的最直接有效的证据。
如果单位有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要求等有关规定的,招聘广告的内容还应与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相符合。这样一旦因在试用期内发生“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争议”,招聘广告就与相关证据一起形成证据链,就能起到有效证明的作用。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用好招聘广告,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