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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招录未辞职员工有何风险,单位如何招聘临时员工?

招聘与录用           阅读:679

邓卓锋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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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招录未辞职员工有何风险

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劳动者时应当注意审查劳动者的背景。这里的背景包括劳动者的自然条件和工作条件,其中自然条件包括劳动者的学历、履历、年龄、健康状况等;而工作条件包括劳动者是否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是否订立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等。

用人单位招录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主要是基于两种原因:其一,用人单位因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审查义务;其二、劳动者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导致用人单位被欺诈的。

出现上述两种情形的,首先,新用人单位招录劳动者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其次,因新用人单位招录劳动者导致原用人单位遭受损失的,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应当对原用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再次,如果是因劳动者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导致新用人单位受到欺诈的,虽然新用人单位需要对原用人单位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但对于新用人单位的损失(包括赔偿原用人单位的损失和因招录失败导致的经济损失),其可以向存在主观欺诈的劳动者追索。

对于新用人单位招录劳动者事实的存在,应当由原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单位如何招聘临时员工

1、部门拟聘用根据出勤天数计算工资的临时人员时,由用人部门提出用人申请,说明所需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到岗时间、持续时间及日工资标准等信息,经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批准后将申请转到人力资源部,并填写《临时聘用员工登记表》(附表6)。

2、用人部门按临时员工的实际出勤天数上报考勤,由人力资源部核发工资。

3、临时员工的工作结束,用人部门应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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