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法中所谓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同意,对老的那个合同内容做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经依法订立,即具备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都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可能对对所有的情况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允许对劳动合同的变更:
1、一般情况下,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企业如何避免变更劳动合同风险
法律风险:调研中很多用人单位存在因生产经营或其他原因强迫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事宜,劳动者迫于生存的压力往往也会屈从,但这种强迫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一旦申请仲裁或诉讼必将面临着败诉的风险,若给劳动带来损失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
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变更必须经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3、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