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四川医院大楼爆炸 安全事故等级如何认定

人力资源资讯          2016-10-25 阅读:561

邓卓锋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一、四川医院大楼爆炸

据北青网报道,10月24日下午,网友爆料称广安武胜县医院住院部大楼发生爆炸。24日晚上,四川广安武胜人民医院办公室回应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称,该爆炸发生在医院正在修建的急诊医技综合大楼工地,系由工人安装调试中央空调供热系统过程中引发的。目前有4人受伤。

工作人员称,这起爆炸是在工人安装调试中央空调供热系统过程中引发的。现场有4人受伤,现已送往医院进行救治。至于此次爆炸有没有波及周边的建筑,该工作人员表示尚未接到相关情况的报告。

目前,武胜县人民医院已经成立事故专门处理工作组,4名伤者的身份等相关情况有待进一步核实。

二、安全事故等级如何认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邓卓锋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