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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供暖还在会商 供暖提前要具备哪些条件

人力资源资讯          2016-11-02 阅读:234

邓卓锋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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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供暖7号将点火试运行

据新浪乐居,北京本周将召开第二次气象会商,对11月7日前后即将出现的一股冷空气进行研判。如在法定供暖日11月15日前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有可能提前供暖。

供热办负责人解释,每一次会商都是阶段性的预判,因此供暖前至少要会商两至三次。

为何进行三轮气象会商?上述负责人介绍:“第一次会商分析气温走势的大趋势,主要看冷空气预计到来的时间。第二次和第三次会商时间则选择冷空气到来前两三天,具体分析每一股冷空气的影响,如持续时间、对温度影响等。”

二、供暖提前要具备哪些条件

1994年,北京出台《北京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确定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为采暖季。并追加提出,“根据实际情况或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提前或者延长供暖”。

2010年相继施行的《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及《北京市临时调整采暖期时间程序规定》将天气会商这一研判是否提前供暖的措施逐渐细化,包括:法定供暖日11月15日之前,如未出现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的情况,暂不提前供暖;以及因气候情况对居民用户启动供暖时间为不早于11月1日,结束供暖时间为不迟于3月31日。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本市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期时间。

《北京市临时调整采暖期时间程序规定》指出,预测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时,启动供暖;预测3月15日之后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时,延长供暖。除室外平均气温影响因素外,遇强降雪等可能对居民生活保暖产生重要影响的天气时,也可对居民用户提前启动供暖或延长供暖。

从2006年至今,10年间北京市仅两次提前供暖,分别在2009年及2012年。当年,北京均遭遇极端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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