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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电厂事故13人被控制 重大事故谁要担责(图)

人力资源资讯          2016-11-26 阅读:619

邓卓锋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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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西电厂事故13人被控制

凤凰网消息,11月24日7时40分许,江西省宜春市丰城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造成74人遇难、2人受伤。这是今年死亡人数最多的事故,也是近十几年来电力行业伤亡最为严重的事故,影响恶劣,教训惨痛。

11月26日上午,国务院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在江西省丰城市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安排部署调查工作。

目前,已有30多名遇难者的家属近200人陆续抵达丰城市。丰城市以及邻近的高安市、樟树市腾空了一批宾馆接待家属,各宾馆均安排了医疗救助、心理辅导等工作人员。

据了解,公安部门已控制13名丰城电厂三期冷却塔项目相关人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已派员赶赴现场,会同江西省三级检察机关介入事故调查。

二、重大责任事故谁负责

(一)谁负责调查

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关于事故调查的规定:

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

特大事故调查的规定: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组织事故调查的单位应当邀请军队派员参加事故的调查工作。

国务院认为应当由国务院调查的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

(三)找谁的责任

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分清事故责任。

(1)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2)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a.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b.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

c.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

(3)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

a.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b.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c.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因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d.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e.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

邓卓锋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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