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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路牌用上二维码 篡改公共标识涉嫌诈骗罪

人力资源资讯          2016-11-29 阅读:314

邓卓锋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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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路牌用上二维码 

28日,南京市公安局会同玄武区政府为珠江路二维码电子路、门牌举行揭牌仪式,此举标志着这种新型路、门牌在玄武区全面推开,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南京玄武公安分局局长冯甦介绍,公安机关准备用半年时间,完成玄武区内二维码电子路、门牌的全覆盖,形成二维码电子路牌、独立单位二维码电子门牌、商务楼宇二维码电子门牌、居民小区二维码电子门牌和楼栋室号二维码电子门牌的五级网络体系。这五级网络层层链接,每个层级的二维码都有自己独特的功能。

二、篡改公共标示涉嫌诈骗罪

路牌使用二维码对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是我们在扫二维码时,还需保留一份警惕。不久前,公共自行车车身被贴骗钱二维码,也有人因此上当受骗。这给我们很大的警醒。

公共标识是一种为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某种社会利益的符号,能方便人们的出行、交流。公共标志的意义和价值不同于企业标志,它是一种非商业行为的符号语言,存在于生活的各个角落,为人类社会造就了无形价值。用其他小广告等遮蔽路牌二维码,将涉嫌破坏公共设施罪,可能受到刑事追责。

而篡改路牌二维码,骗取钱财的,涉嫌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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