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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永波辞去副省长 辞职和辞退有啥不同

人力资源资讯          2017-01-08 阅读:2825

邓卓锋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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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孙永波辞去副省长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孙永波请求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

  (2017年1月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孙永波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孙永波,男,汉族,1956年10月生,浙江诸暨人, 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毕业,副总警监。曾在公安部工作30年。

二、辞职和辞退有啥不同

公务员在辞去公职和被辞退后,就解除了与所在机关的任用关系,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它们的区别是:

(1)辞去公职是由公务员自愿提出的,是公务员的权利;辞退是由公务员所在机关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是机关单方面的行为,是机关的权力。

(2)原因不一样。辞去公职一般是因为公务员个人原因提出的;辞退的原因是因为公务员有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法定事由。

(3)后果不同。辞去公职享受其他法定待遇,但没有辞职费;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三、公务员辞去公职的程序

公务员辞去公职必须遵守提出申请和获得批准两个程序:

1.提出书面申请。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2.任免机关审批。

对于公务员的辞职申请,任免机关必须认真审查。

邓卓锋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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