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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围

经济补偿金           阅读:891

邓卓锋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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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下列八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无须经济补偿金:

1.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但未造成失业的,原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原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5.企业、商业网点出售,购买方是原单位职工的,应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再享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6.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7.职工获批准因私出境逾期不归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8.职工因获批准出境定居而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领取离职费,但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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