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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裁员应当预先留下哪些人员,什么是竞业禁止?

其他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阅读:511

邓卓锋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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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裁员应当预先留下哪些人员

《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2款规定: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下列人员:

(一)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企业经济性裁员时要优先留用以下几类劳动者:

一是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越长,说明双方当事人履行劳动合同的决心越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期待越磯强。

二是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本人不解除劳动合同,且未出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要履行至劳动合同终止,即一方当事人消失或者劳动者退休。

三是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劳动者。工资收入是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生活来源。果裁减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且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劳动者,则该劳动者与其家庭就会陷入生活危机。同时与其他劳动者相比,该劳动者遇到的困难会更大。

二、什么是竞业禁止

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指特定地位的人或掌握原从业公司 (企)商业秘密的人基于法律定或合同约定,在任职期内或解除雇佣、劳动关系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或原任职企业相同或类似的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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