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不能超过几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第19条之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工作时间包括试用期的时间吗?
由此可知,劳动合同期限中是包括试用期的,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如果您的工作时间应包括三个月的试用期,即工作时间为一年零二个月,该公司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给予你相当于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