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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分立工伤保险怎么办,企业破产工伤保险费怎么交?

五险一金           阅读:303

邓卓锋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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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分立工伤保险怎么办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原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因为我国《民法通则》第44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二、企业破产工伤保险费怎么交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破产财产的拨付清偿是破产程序终结前的一个重要步骤,《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和《民法通则》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破产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券。

破产企业包括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对于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破产企业,按照规定应当由其向本企业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包括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及参加工伤保险之前“老工伤人员”的旧伤复发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按期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等费用,列入第一顺序清偿。

破产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人员,《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各项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破产企业,除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之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其他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包括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及按规定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费用,都应当由破产企业按照第一顺序优先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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