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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变更,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延期

商标权质押           阅读:262

李建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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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权人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并办理质权登记后,可以申请变更或者我延长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变更怎样办理?如何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延期?本文将详细介绍。

一、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变更

质权人或出质人的名称(姓名)更改,以及质权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凭下列文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协议或相关证明文件;

(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

出质人名称(姓名)发生变更的,还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局办理变更注册人名义申请。

办理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后,由商标局在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延期

因被担保的主合同履行期限延长、主债权未能按期实现等原因需要延长质权登记期限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应当在质权登记期限到期前,持以下文件申请办理延期登记: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延期协议;

(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

办理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后,由商标局在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以上就是商标专用权质权的变更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权的延期申请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以商标专用权出质,质权人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出质人也可以更大限度的获得资金支持。但是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很复杂,没有专业背景知识,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这在很大程度上消耗当事人的利益。因此,商标专用权质押等施恩可以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协助办理。

李建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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