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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大牌一条街 恶意炒作涉侵权

商标侵权认定          2016-06-29 阅读:323

李建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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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布满类似“世界名牌”的招牌的商业街的确会吸引眼球,但开发商这种“傍名牌”式的宣传造势是否合法呢?

一、山寨大牌一条街

Starbucks竟然变身成“Starbuoks”,GUCCI被换作“GUGCI”,Dior一不留神成了“Diior”(如图)……近日,有市民反映朝阳区建国门桥附近一楼盘,一排正在招商的临街商铺外张贴着不少世界名牌招牌,仔细一看却发现其中或者多个字母或者少个字母,全是“山寨”招牌。商场售楼处坦言并未得到这些名店要入驻的消息,挂招牌只因“这样看起来更好看点儿”。而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开发商此举已经涉嫌对于名牌产品商标权的恶意侵犯。

二、涉嫌侵犯商标权

我国《商标法》的立法目的在于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具体来说,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构成商标侵权。开发商使用“Starbuoks”、“GUGCI”、“Diior”等未经注册的商标,意图使得消费者将这些商标混淆为Starbucks、 GUCCI、 Dior等世界知名商标,借用这些知名商标的驰名度吸引眼球,为自己的商品宣传造势,已经涉嫌对于其他品牌的商标权侵权,被侵权企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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