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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相冲突,如何认定?

商事仲裁案例     彭彦斌     2017-10-09 阅读:373

文道全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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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合同条款相冲突,如何认定

2007年12月份,周女士在牟平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期房,当时售价为每平方米2939元,建筑面积为98.87平方米。2011年底房子建成,开发商通知开始办理房产证,周女士发现开发商提供的实测面积为103.95平方米,比原来预计的多5.08平方米。《房屋购买合同》中约定:“合同对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的条款中,明确指出面积误差比在3%(含)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充;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但同时加盖了“房屋最终面积以房管局最终测量面积为准,房款多退少补”的条形章。周女士认为实测面积的误差为5.14%,多出的2.14%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然而,开发商坚持“多退少补”,对于多出来的面积,开发商让周女士全部自行负担。

仲裁庭意见:合同条款相冲突,如何认定

仲裁庭认为,在合同签订时,开发商既然没有划去“3%”的解决方式,就应该坚持该解决方式,只需支付误差面积3%以内的房价款。

律师说法:合同条款相冲突,如何认定

购房合同都是统一的格式合同,条款中专门规定了面积差异的处理条款。如果开发商与市民对该条款另有约定,也应该在该条款中标注,而不应把“多退少补”条形章加盖在合同的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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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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