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甘肃大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据甘肃新闻报道,甘肃证券局下发了《关于对甘肃大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具体内容为:年3月,我局对你公司私募基金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你公司在私募基金业务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定期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大乘普惠2号私募投资基金合同中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季度报告”。检查显示,你公司仅告知客户可以通过“私募排排网”查看基金净值,未按照合同约定编制基金季度报告,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二、你公司虽做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但没有向投资者出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未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等级进行匹配,违反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三、你公司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中的注册地址及股东情况与工商登记信息不符,违反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四、你公司未按内控制度要求,形成投资决策报告并留痕保存,违反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当在2017年8月1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私募股权的信息披露时间如何规定?
在信息披露的时间和频度上,《指引》规定,半年度报告应在当年9月底之前完成,年度报告应在次年6月底之前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愿选择报送季度报告(含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应在每季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意思就是说,股权和创投私募要披露年报、半年报,但季度报告采取自愿原则。这和证券私募的披露频率要求很不一样。值得注意的是,《指引》说明,协会的普通会员应当向投资者披露本指引的全部信息,并且包含选填项。鼓励协会观察会员及非会员披露或部分披露选填项。选填项包含基金投资者情况、管理人报告、项目股权结构情况等更加复杂的情况,此次对部分私募放低要求。更多具体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私募基金律师石珍珍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