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期徒刑如何减刑?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无期徒刑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经黄利红律师辩护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大部分获得无罪、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其中为死刑犯提供二审辩护到目前为止全部得以改判为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改过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两年之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被判处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该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
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能假释吗?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