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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哪些人不能够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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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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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罪犯,由于特殊原因,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那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又有哪些人不能够适用监外执行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监外执行的适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二、哪些人不能够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监外执行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适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必须经过法定的条件。

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以上就是对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和哪些人不能够监外执行的回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以及适用程序,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对此还有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相信他们能够给您更好的建议和帮助。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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