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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该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扰乱公共秩序           阅读:423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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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认定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

1、本罪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界限

二者的犯罪的客体、主体、主观方面都是一致的,主要区别在于客观方面的差别,后罪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如果行为人盗窃、抢夺真实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后加以变造、买卖的,或毁灭买卖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由于行为人先后触犯两种犯罪,而两者犯罪又具有牵连关系,因此应按牵连犯的原则论处。

2、本罪与盗窃罪、抢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

主要表现在:

(1)侵犯的客体不同,后三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侵犯的对象不同,后三罪侵犯的对象是一定的公私财物;

(3)犯罪目的不同,后三罪的犯罪目的意在非法占有或毁坏公私财物。

3、本罪与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界限

(1)侵犯的客体不同,后罪侵犯的是国家武装部队的信誉和正常管理活动。

(2)侵犯的对象不同,后罪侵犯的是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

二、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秘密窃取、公然夺取或者损坏灭失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其立案标准如下: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包括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毁灭国家机关证件罪及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罪。

以上就是“如何认定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和“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要注意的是,毁灭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不构成该罪。如果毁灭军事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可考虑以本罪论处。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想了解有关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其他法律知识,建议咨询律师,相信他们可以为您解答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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