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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阻止丈夫打儿子致丈夫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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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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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阻止丈夫打儿子致丈夫重伤

李田芳与成自强系夫妻,结婚已十来年,共生育二女一子。2013年12月21日,吃过午饭,成自强在自家准备新建房屋的地基上打骂儿子成飞,夫妻二人为此发生争吵。被告人李田芳一气之下,顺手拾起身旁一把十字镐朝丈夫成自强左肋部捅去。当天半夜里,成自强因下腹疼痛难耐,从睡梦中醒来,妻子便请来当地赤脚医生诊治,却并无好转。次日,成自强被送往忠县人民医院医治,经检查后得知其脾脏破裂,需马上手术切除。2014年1月3日,成自强住院治疗结束,出院回家恢复治疗。6天后,成自强不但未恢复,病情反而恶化,腹腔感染,经医治无效而感染性休克死亡。经鉴定,被害人成自强死前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构成故意伤害罪获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田芳因家庭纠纷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综合考虑被告人李田芳的犯罪情节、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李田芳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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