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菜老人命丧河边
6月14日凌晨1时左右,梁园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位老人躺在路边血泊中,民警几分钟即赶到现场,但除了散落一地的蔬菜和一根被折断的扁担外,并未发现受伤的老人,现场也并不存在肇事车辆。
“但根据现场迹象判断,初步认定是交通事故,我们就移交到交警部门了。”梁园派出所一名民警告诉记者,而根据家属对现场物品的辨认,属于赵大爷所有。赵荣江说,老人一般凌晨4时就从家出发,对于父亲为何当天凌晨1点就出现在合蚌路?这确实是一个疑团。
警方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的同时,赵荣江和家人也到处在寻找老人,但仍然一无所获。6月20日上午,他们等来了警方的电话,肇事司机已到案。
当天10时许,被抓获归案的嫌疑人在民警的押解下前来指认现场,在距离老人最后一次被发现的地点约1公里之外的河边,嫌疑人指了指石桥下的水面。大约半小时后,赵大爷的遗体在石桥下方水域被打捞上岸。
据了解,赵大爷当天凌晨遭到一辆面包车撞击,嫌疑人将老人投入河中后,在不远处还卸下了车牌照。民警在肥东县其他乡镇境内找到了肇事车辆,嫌疑人随即被抓获归案。
对于赵大爷死亡原因是遭车撞击,还是在河中溺亡,警方没有透露。记者从肥东县交警大队了解到,目前这起案件正由交警和刑警部门联合调查。
交通肇事转刑事
虽然这起案件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但是其肇事逃逸的性质已经转换为刑事案件,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件案件中,要认定的是,卖菜老人的去世究竟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还是因逃逸致人死亡,这是对量刑产生影响的关键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