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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撞怀孕正室 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刑事资讯          2016-08-04 阅读:419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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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撞怀孕正室

新浪新闻讯:近日临沂一高档酒店前发生一起疑似车祸,一辆起亚车撞上已停车的保时捷,怀孕的女车主在副驾位置拿包,被撞后重伤昏迷,子宫破裂摘除,双胞胎流产。经调查发现起亚当时并没有刹车迹象,而如此狠心要取女车主性命的,竟与该车主认识,是女车主丈夫的情人。8月2日,肇事者因故意伤害罪被检察院正式批捕。

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本案中,肇事者明知对方是孕妇,还专门向对方腹部撞去,犯罪行为和性质都十分恶劣。可是,由于在我国不承认胎儿的生命权,因此,肇事者的行为定性为故意伤害,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对于胎儿是不是人的问题,西方学术界的强硬保守派观点认为胎儿就是人,具有与成人一样的权利,一切形式的人工流产都是不道德的、非法的,甚至是犯罪,应该受到惩罚。因此,在西方某些国家和地区,例如英国和美国的部分州,剥夺胎儿生命是犯罪行为。

故意伤害罪的刑罚处罚: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故意伤害罪的介绍。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时,请一定及时站出来,不要给犯罪分子任何的回旋余地,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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