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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受贿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贿赂犯罪          2016-08-16 阅读:277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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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受贿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一)索取、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索取,是指主动向他人索要;收受是指非主动地接受;为他人谋取利益既包括非法利益,也包括正当利益。例如商业银行利用发放贷款的职务便利,向申请贷款的单位或个人索要好处费、回扣等。至于是否实现了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不影响本罪成立。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索取、收受他人大量财物或者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如果国家机关、国家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实施了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但索取、收受的财物不足定罪标准,并且没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应按一般单位受贿行为对待,不宜按犯罪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实施了索取、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但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也不宜按犯罪论处。对于收受回扣和手续费在帐上记载的,也不宜以犯罪论处。

二、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且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才能构成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受贿,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以上是关于“单位受贿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以及“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等问题的回答,如果您还不清楚的话,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也可请律师帮您辩护。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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