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警抓捕持枪嫌犯
据人民网成都9月29日电,武警四川总队阿坝支队于日前成功抓捕一名持枪杀人嫌疑犯,缴获仿五四式手枪1支,实弹7发,糌粑2袋,手机1部,钱包1个。
9月22日17时55分,四川阿坝州若尔盖县降扎乡苟绕村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案件,受害人欧某72岁,身中两枪身亡。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西某持枪潜逃进一座海拔4000余米的圣母山密林里。9月26日11时27分,该支队担负阻截任务的第九中队在降扎乡东侧约3公里处无名高地树丛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将其扑倒制服。现场成功缴获仿五四式手枪1支,实弹7发,糌粑2袋,手机1部,钱包1个。随后,犯罪嫌疑人被移交公安机关。
二、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非法持有枪支情节:《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杀人罪和非法持枪罪并存时,一般按照重罪吸收轻罪原则,从一重罪处罚。
目前,此案尚在侦破中,是否故意杀人,有何其他情节,还有待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