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南通公寓发生命案 残忍行为的后果是法律的制裁

刑事资讯          2016-10-09 阅读:244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一、南通公寓发生命案

据中国江苏网讯,10月7日9时许,南通启东市公安局接报南通公寓发生命案,该市汇龙镇江海中路一公寓内发生命案,1人死亡,1人受伤。接报后启东公安局迅速部署刑侦、辖区派出所展开侦查。据知情者称,涉事的是一对当地夫妻,丈夫把妻子杀了,然后开煤气自杀。目前,嫌疑人已到案,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二、残忍行为的后果是法律的制裁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

第一,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