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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村民疯狂电鱼 电鱼违反严重者构成犯罪

刑事资讯          2016-10-12 阅读:534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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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汉村民疯狂电鱼

据新闻报道,近期武汉市新洲举水河进入枯水期,许多地方断流,附近的村民开始到河中电鱼。10月10日上午,又有一些附近村民到河中电鱼,电打鱼对渔业是极大的伤害,而且电鱼过程中非常危险。

在我国电鱼是违法行为,下面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二、电鱼违反严重者构成犯罪

1.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

《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构成犯罪的

法律规定电鱼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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