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法委要求加大信息保护严惩内鬼
据新华网报道,鉴于当前窃取、泄露、买卖个人信息问题突出,中央政法委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条例》,加大信息源头保护力度,完善公安、教育、医疗、金融等重点行业信息安全保护体系。
对合法掌握个人信息的单位和工作人员特别是辅助人员,要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对买卖个人信息和企业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打击;对监守自盗的内部人员,要依法严惩;对泄漏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二、泄露个人信息如何入刑
《刑法》第253条规定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三)》对其修改了。明确规定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三个罪名。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