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女老板与16岁员工相恋
张蕊29岁,河南信阳市人,在沙坪坝某电脑城的手机店当老板。张蕊说,今年4月,她认识了从事手机维修工作的郭平。郭平身高1米6,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谈吐老成,自称25岁。后来,二人经常一起吃饭聊天,郭平解锁手机ID的技术让张蕊十分欣赏。5月初,二人确定了恋爱关系,据张蕊的店员冯小姐说,那时候郭平对张蕊挺好,每天对张蕊寸步不离,就连张蕊去厕所都会在门口守着。
“我们回去领结婚证吧。”5月下旬,郭平大胆提议,张蕊就跟着郭平驱车前往其位于四川什邡市的老家。
“他那天去打牌了,他嫂子突然给我说,他是2000年出生的。”张蕊说,这个消息震惊了她,她随后查郭平身份证与户口本,均显示出生日期为2000年2月11日,郭平这才亲口承认自己只有16岁。
法定结婚年龄
《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现行《婚姻法》规定,民族自治区可以根据本民族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作变通规定。 婚姻法规定的婚龄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对婚龄作出例外规定。比如考虑我国多民族的特点。法律是倡导晚婚,而不是强制晚婚,不是说结婚越晚越好。为保障在婚龄题目上严格执法,《婚姻登记治理条例》划定:"申请结婚确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实时,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实符合婚姻法和本办法划定的,也应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晚婚年龄与法定婚龄不同,它不是强制性的,而只是鼓励性、提倡性的结婚年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