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南老人高速砸石拦车
根据(网易新闻)报道,在云南省广南县,一位60多岁的老人想要坐大巴到杭州看望女儿和外孙,却因在服务区解手之后认不出哪一个是自己所乘坐的大巴车而被“抛弃”在服务区。老人情急之下一个人走上了高速路,沿着绿化带,边走边拦车,想搭乘过往车辆到杭州,而后他依“拦”不到车,于是从绿化带里捡起石头、土块,砸向过往车辆,意图迫使车辆停车。当日下午2点,他扔石头砸中了一辆越野车。最终导致三辆车追尾。
10月17日,兰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老王砸车导致越野车上的乘客石某受伤,三车碰撞损失95365元,他因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二、高速拦车是否合法
1、中国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高速公路指“能适应年平均昼夜小客车交通量为25000辆以上、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各国尽管对高速公路的命名不同,但都是专指有4车道以上、两向分隔行驶、完全控制出入口、全部采用立体交叉的公路。此外,有不少国家对部分控制出入口、非全部采用立体交叉的直达干线也称为高速公路。
2、高速拦车是否合法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老王的“高速拦车投石”做法符合了以危险犯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构成此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