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有过这样的经历,客车司机为多拉乘客而拼命往车里塞人,而不顾客车本来的承载量。这不仅降低了乘客的出行体验,更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法律将其列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近日,安徽固镇县一客车司机就因严重超载而被起诉危险驾驶罪。
安徽一长途客车严重超载
新华网报道,安徽固镇县一辆长途客车司机和售票员拼命拉客,核载39人实载59人。日前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二人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雷雨是固镇县汽车客运公司一张姓车主雇佣的驾驶员。今年2月14日上午,他驾驶大型客车从固镇县向蚌埠市行驶,莫文敏在车上负责售票。因春节期间出行人员较多,二人为多卖票挣钱,不顾乘客生命安全,在没有空余座位的情况下仍不停拉人上车,导致大客车超载率达51%。客车在途经蚌埠市淮上区境内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检察官提醒,根据新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的严重超载行为,已从行政处罚上升为刑事处罚。同时,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也将受到处罚。
危险驾驶罪如何定罪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三者之间的区别。其区别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主观方面不同。正如前所述,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过失犯罪,主观上只能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是故意,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为过失。
其次,在行为方式上不同。危险驾驶罪只包括醉驾和追逐竞驶两种行为,交通肇事包括一些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要求实施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但犯危险性相当的危险行为。不应包括醉驾和追逐竞驶的行为。
根据最新的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同时,二审草案稿规定,如果有醉驾、飙车等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处罚,是我国司法理论界、实务界和社会大众呼吁需要从立法层面解决的问题。据了解,世界各国也存在醉驾、飙车的社会问题,各国也纷纷通过立法防患于未然,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
货车或校车严重超载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给乘客的生命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法律将其纳入危险驾驶的范畴,有利于客车司机遵守交通法则,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