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捡到乘客手机索要好处费
18日,南京张先生在出租车上遗失iPhone7手机,的哥捡到后开价1000元好处费。“这样要价不舒服,不提我也会主动给500。”张先生说,两人因此争吵后报警。民警后对的哥批评教育,张先生拿回手机,答应回家发200元红包给的哥。民警认为,捡到东西如果拒不归还,在法律上可构成侵占罪。
捡到东西不还是否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所谓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如买东西将物品忘在柜台上,到他人家里玩将东西遗忘在人家家里,乘坐出租车把财物遗忘在车里等。应当提出,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后者是失主丢失的财物,失去对财物的控制时间相对较长,一般也不知道丢失的时间和地点,拾捡者一般不知道也难以找到丢失之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是侵占罪。可见除了要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必须具备"拒不退还"的行为才构成侵占罪。
拒不退回,如财物所有人明确提出交还并举有证据证明属及所有,行为人仍视而不见,明确表示不予归还;或者虽然表示归还,但事后又擅自处分致使实际无法交还;或者采用诸如谎称财物被盗、丢失等欺骗手段而拒不归还;或者携带财物逃离他乡而拒不归还;或者已经非法处分而拒不追回或者赔偿的等等,当然,行为人如果最终还是交出或者退还了财物,或者是在他人明确提出主张交还前处理了财物事后已作了或答应赔偿的,甚至是在他人提出主张后还擅自处分财物但又作了赔偿的,等等,就不应以本罪论处。
拾到他人丢失的物品物归原主拾金不昧本是一件善举,失主给予捡到东西的人酬金也是自愿之举,但若强行索要好处,不给就拒绝交还失主物品则让这件好事变了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