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性欧洲卖淫被查
欧洲刑警组织调查发现,欧洲皮条客组织的路线除罗马尼亚到德国汉堡的路线外,还有一条从中国到欧洲的路线。一些中国女性成为皮条客组织的目标。警方说,奥地利有近70家中国妓院,“越来越多的中国女性来这里卖淫,她们先在奥地利申请难民身份,然后从事性服务”。调查人员推测,这些女子也许受到蒙骗,她们从中国来维也纳等地需要支付一定中介费。那么组织卖淫罪会被处以何种刑罚呢?
组织卖淫罪的定罪量刑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行为比一般的犯罪行为具有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直接促使卖淫、嫖娼活动的蔓延,严重损害或威胁人们的身心健康,败坏社会风气,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危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组织卖淫的犯罪对象是"他人",不是指一个人,而是指多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他人"主要指妇女,但同时还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及男性。
组织他人卖淫的具体手段,主要是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