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鲁县或超万人参与网络赌博
10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城。据多位居民介绍,近年来,开鲁周边地区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要想赌,上开鲁”。记者在走访过程中发现,居民口中的“赌”,并非以扑克、牌九、麻将等传统实体的赌博工具为载体,而是在一个名为“永昌娱乐”的境外博彩网站上隐秘进行。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在开鲁县境内已经形成一个由赌客、财产抵押人、网站“代理人”等多个单元组成的相对完整的博彩交易链条。开鲁县公安局副局长宋国喜表示,关于当地人通过“永昌娱乐”网站参与赌博的情况,开鲁警方在2014年就已获知,并侦办了一起与其直接关联的刑事案件,共涉及参赌人员21人,其中4人(3男1女)涉嫌刑事犯罪,其余人员均已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罚款3000元的最高限处罚。
参与赌博是否犯罪
“十赌九输”常用于劝人戒赌。赌徒们都知道这是一句真话,可他们从未被打动过,仍乐赌不疲,输了老婆输房子再所不惜。赌博害人害己,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还触犯法律。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四条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实行劳动教养:
(一)参与赌博,个人参赌的财物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继续赌博的;
(三)多次为赌博提供场所、赌资、赌具、交通通讯工具的;
(四)多次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护场的;
(五)教唆、诱骗、胁迫他人赌博的;
(六)在道路、车站、码头、公园、客车、客轮等公共场所设赌的。
第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一)参与赌博,个人参赌的财物在五千元以下的;
(二)为赌博提供场所、赌资、赌具、交通通讯工具的;
(三)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护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