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亏钱卖私生子
澎湃新闻25日从浙江温州市鹿城区警方获悉,当地警方日前破获1起买卖儿童案,该案中卖方竟然是受害男童的亲生父亲。
10月17日,温州鹿城警方接到黄女士报警,称儿子被生父陈某抢走。黄女士向警方介绍,17日上午,陈某以“带孩子回老家让爷爷奶奶抚养”为由要将儿子带走,遭她拒绝后,陈某用暴力将儿子从她手中抢走并迅速逃离。
经查,“买家”朱某,男,40岁,湖南娄底人,离异,不育。此前陈某购买了几次前往湖南娄底的动车票,但都退了票。14日,陈某被债主追债被打。17日,陈某最终带儿子赶赴娄底,自称是孩子叔叔,将亲生儿子作价4.4万卖给了朱某。后者见陈某随身携带的出生证明等都齐全,就信以为真。“得子”后朱某格外照顾孩子,双方相处融洽。
收买儿童也是犯罪
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的发生是因为有收买儿童的需求,从而催生了拐卖儿童的市场。因此,既要严惩拐卖犯罪行为,也要严厉打击收买行为。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前,由于拐卖儿童有罪、收买儿童无罪,往往导致买主逍遥法外。
人们熟知拐卖儿童属于犯罪,但很多收买儿童的人,认为只要买来儿童不是以倒卖为目的,就不构成犯罪,这是对法律的误读。事实上,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即使收买儿童不以出卖为目的,但只要非法剥夺、限制儿童人身自由的,均属于犯罪行为。特别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的规定。收买被拐儿童获刑,是对拐卖儿童罪源头最有力、最彻底的打击。收买被拐入刑也是司法的一种进步。
根据2015年11 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惩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