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取对方银行卡供自己转账消费
根据(华商报)讯,女大学生趁男友熟睡,盗取对方银行卡供自己转账消费。近日,渭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该女大学生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5年10月21日,在校大学生贺玲(化名)与其男友胡明(化名)入住酒店。次日早晨,趁男友熟睡之机,贺玲将其钱包内一张陕西信合银行卡盗走,并先后从此账户里转出20400元,将其中19000元存入自己的银行卡内。
渭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贺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204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认罪,悔罪,并退赔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犯罪时系在校大学生,盗窃系初犯、偶犯,依法可以通过社区矫正对其适用缓刑。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贺玲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二、盗窃男朋友银行卡转账也犯罪
1、什么是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2、盗窃罪如何定罪量刑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