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突然扑向公交车被碾身亡
据(北青网)报道,华西都市报报道28日下午1点过,成都建设路与建设南路交叉口,一位中年男子趴在马路上,已经没了呼吸。距离男子不远处,停着一辆6路公交车。多名目击者称,男子是自行扑向正在行驶的公交车底部的。
根据目击者提供的视频,这位男子大概40多岁,身穿白色衬衣、西裤、皮鞋。他先是蹲在斑马线旁,不停张望。在其一旁,两辆公交车正在等红灯。十几秒后,公交车先后启动。视频显示,第一辆公交车缓缓从男子身前驶过。
在紧跟其后的另一公交车启动时,让人震惊的一幕发生:原本蹲在路边的男子突然探出上身,身体钻进了公交车下,被该公交车右侧后轮碾压。现场多名目击者发出惊叫,并拨打120求救。当医生赶到现场后,男子因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二、自杀要付法律责任么
自杀是指个体在复杂心理活动作用下,蓄意或自愿采取各种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自杀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属于心里卫生与自控能力丧失健康自济调节能力而造成,从法律程面还属于行为自治与责任自担的层面,而在相关责任化分与承担上的法律规定中,都排除了自杀行为引发后果的救助责任(比如工伤保险条例中自杀行为排除了认定工伤的可能),这就是从法理上确立了不支持自杀行为.
但对自杀行为还没有上升到进行法律强制干扰的层面,还只是处于拯救与预防弥补措揓层面。
自杀是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在美国,每天大约有100人自杀,自杀是导致个体死亡的第十大原因.根据保守估计的数字推算,中国每年至少有25万人自杀,200万人自杀未遂。中国青年报曾援引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的调查分析称,自杀已成为15至34岁人群的首位死因。
